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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公告】美文版发帖建议!!!(版主进,新人尤其要看) [打印本页]

作者: isle    时间: 2007-4-5 04:29     标题: 【注意|公告】美文版发帖建议!!!(版主进,新人尤其要看)

“美文感怀翁美玲”

——本版块是专门发布最深刻至诚的翁迷有关纪念蓉儿的心情文章的地方。

想在本版逗留发帖,请务必把以下条目看完,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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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主题帖:

出于对美玲和看官的尊重,请各位发主题帖的时候:

1、搞清楚你要发的帖子种类,是属于“交流”还是“灌水”甚至“图片”或其他,这些论坛都有相应的版块,请发到对应的版块去!本版块的主题是“文章”,文章内允许插图,但必须以文章内容为主,图片为辅!

2、注意基本的段落格式,标点符号。 (包容部分网络字符和输入习惯,如开头可以不空两格,但整体要遵循书面行文规则。)

3、你能打对的字,就不要打错!

4、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在论坛里慢慢写,发表文章之前请先准备好你的文章,时间紧不是你发出一篇草稿的理由(排除长篇续写、连载)。同时请做好你文章的备份,以免操作中发生意外导致文章丢失。

5、请保证你发出的文章有一定的文学性,不一定要语言华丽,但请避免言之无物。发帖前想一想你正要发出的是不是一篇文章,即使不成文,它是不是一篇有价值的东西。

6、无论何种原因,避免重复发帖,一篇帖子发错了,利用帖子“编辑”功能来对它进行修改。如果不愿自己帖子沉底,可以用回复来顶帖(以增加帖子魅力的方式而非发表空洞内容的方式)。请养成编辑不完美帖子的好习惯(帖子标题内容等各项均可修改,注意摸索)。

7、好的文章同样需要一个好的名字,为文章或帖子拟定标题请不要太随意。类似“蓉儿”、“阿翁”这样的标题只会降低大家看你帖子的兴趣。

8、允许转贴别处关于阿翁的好文章,但转帖之前最好先搜索一下有没有重复,也许论坛或分站里已经有你要转的文章,而且大家已经看过一百遍了,这时候你没有必要转帖。转帖必须标明“转帖”,并尽量注明来源,包括作者名和网址等信息。

9、尽管允许转帖,本版还是提倡原创,以原创为主

10、有意投稿者请到文学分站去投稿,投稿之前整理编辑好你的文章:包括内容和格式。谢谢。原稿不退还请自行备份,未被录用不作解释,如有疑问请发社区短信向我提出。

特别提醒新人:

不要以“你是新人”为由肆意违反规则,如果对论坛规则不熟悉,请在发帖前先在论坛到处转转看看,起码了解一下论坛有哪些版块,什么样的帖子该发到什么样的版块,什么样的帖子不能发,会被删除或转移甚至锁定,请不要增加版主的负担,如果无聊请去别的论坛。发帖时注意摸索操作方法和功能,具体可参考本论坛为新人编写的说明书——“心爱真经”:http://www.wengmeiling.com/home/viewthread.php?tid=16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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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跟帖(回复主题):

1、杜绝“好!”“不错!”“你真行!”之类灌水性质的回复。

2、请对文章给出中肯的意见,起码是客观的意见,如果没有认真看人家的文章就不要乱回复。你没有必要对作者拍马或贬低,与作者就文章内容展开交流是最好的回复方式。

3、跟帖同样可以编辑,不应发表重复或相似内容的跟帖。好的帖子必然会得到大家的喜欢,你没有必要完全为了顶自己的帖子而跟帖,这样会适得其反。如果觉得帖子少人看,可以短信或qq通知你想通知的朋友来看,是否跟帖由他们决定,同时你也可听听他们的意见。

暂时就到这儿,欢迎补充或提出不同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5 5:55:28编辑过]


作者: sdyxzzhr    时间: 2007-4-5 20:57

已阅![em07]
作者: raulchan    时间: 2007-4-5 23:14

跟阅!
作者: rice    时间: 2007-4-6 01:48

看完此贴脑海里全是小学那位严厉地语文老师的样子.

[em04]
作者: isle    时间: 2007-4-7 17:58

回楼上:不是幼儿园的就好。
作者: 2007射雕英雄    时间: 2007-4-8 15:06

好的,完全服从


作者: 与你快乐    时间: 2007-4-15 09:46

还是差不多!
作者: 与你快乐    时间: 2007-4-15 09:53

射雕英雄传(83版)35


作者: 与你快乐    时间: 2007-4-15 10:03

http://www.56.com/w30/play_album.phtml?aid=19&vid=MTI0NDExNzU
作者: wangke    时间: 2007-5-5 19:23

支持楼主,服从斑竹。
作者: 缘    时间: 2007-5-6 02:24

明白
作者: shh9551    时间: 2007-9-14 21:53

ISLE应该把惩罚措施也说的具体点才好
作者: 87997928    时间: 2007-10-4 06:40

收到。。。不过太严肃了。。。


作者: 冬大重重    时间: 2007-10-19 18:38

这个规则很好!定的规定都很有道理,又有可操作性。强烈支持!
作者: 桃花影落    时间: 2007-11-15 12:26

QUOTE:
以下是引用wangke在2007-5-5 19:23:48的发言:
支持楼主,服从斑竹。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7-12-30 06:20

就是不明白怎么写版主进啊?

这版规不应该是版主写的么?怎么变成搀扶你上了?

关系搞不明白,算了,反正偶是写不出来啥好东西,这不是偶该管的

俺闪了,^_^


作者: isle    时间: 2008-5-12 14:30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狼在2007-12-30 6:20:01的发言:

就是不明白怎么写版主进啊?

这版规不应该是版主写的么?怎么变成搀扶你上了?

关系搞不明白,算了,反正偶是写不出来啥好东西,这不是偶该管的

俺闪了,^_^

我是文学分站的站长,虽然和论坛美文版是两个系统没有直接的联系,但美文版是分站文章的主要产出地,那阵美文版一直没有好文章出现,反而有变成水区的趋势,版主又没动作,我实在看不过去了,所以给了这个发帖“建议”,语气硬了点。现在相比那个时候好点了。

[em08]
作者: 龙辰华    时间: 2008-5-12 19:55

以前就是因为没有看版规而被警告过,所以以后一定要养成进论坛先看版规的习惯,游客也有看的必要哦。
作者: 吢噯蓉ル    时间: 2010-4-21 20:25

玩全明白。


作者: 桃花剑影    时间: 2011-6-5 23:20

看完此贴脑海里全是小学那位严厉地语文老师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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