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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本版将不再容忍无聊的贴子 [打印本页]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6-2-5 09:35     标题: [公告]本版将不再容忍无聊的贴子

由于某几个人甚至很可能是某个人的原因,本版近段时间水贴充斥、马甲横飞,现在已经不堪入目。鉴于我和站长采取的其他措施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我不得不决定:

1、凡是发布与情海无舟内容相同的、或大多数翁迷已经熟知的、或在翁站很容易找到的各类信息的,立即删除;

2、发布本斑竹认为毫无意义的讨论的,立即删去;

3、本斑竹认为会员故意使用马甲增加帖子人气的,立即删去;

4、其他本斑竹认为并非善意的帖子,立即删去;

5、以上情况均将对发贴人进行分数、金钱等的惩罚(尽管这些在本站没有什么用),并不予短信通知;

6、累计因此被删贴超过一定数量的,将建议站长立即永久封其ID和IP段。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6-2-5 10:44

支持迷途斑竹在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
作者: YILINGTREE    时间: 2006-2-5 13:37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强烈支持!
作者: YILINGTREE    时间: 2006-2-5 15:20

以下是引用[I]cwbok[/I]在2006-2-5 15:03:45的发言:[BR]干脆都不要大家发帖不是更安静,
有的东西你知道别人不一定知道好不好.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6-2-5 15:21

以下是引用[I]cwbok[/I]在2006-2-5 14:57:16的发言:[BR]什么叫"本斑竹认为",做事情不要太主观好不好


删贴还要投票吗?删得有意见可以提,但删不删的权力在我。

你那两个贴子,比如情海无舟的缩写版和阿翁自己写的文章,难道还需要在翁站的版面上特别出现?别人都知道你不知道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6-2-5 15:45

对于情海无舟之类的贴子,本来发发也无妨。最早是让其自生自灭,后来是跟贴警告,但不少发贴者反倒洋洋自得,认为自己发贴的权利天大、后知后觉也有理,而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觉。这次下狠手,无非是要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做好的学徒且要夹起尾巴几个月,真心想做好的翁迷一定会首先认认真真阅览网上的翁站,而不是看到一点东西就急于表现。后者,有千千万也未必给翁美玲这个名字、翁迷这个群体增加什么光彩。

当然,对于真的新手,还是会有一些特别考虑,只是希望新手们不要沾染上动辄大鸣大放、疯狂灌水的毛病并带到这里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5 15:52:27编辑过]


作者: YILINGTREE    时间: 2006-2-5 16:39

以下是引用[I]cwbok[/I]在2006-2-5 16:27:17的发言:[BR]我不想多说什么,我觉的这样下去论坛的人气会越来越糟。版上最后只会留下版主们自已认为“有用的”的帖子。
论坛本来就应该是讨论的地方,应该是越多人发帖越好。只要不是有明显攻击性语言的都不该删除。真是打击人发帖的积极性。

可我看你还挺积极啊?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6-2-5 16:42

有人气很好,但对一个去世二十年的明星,要多少人气不可能。既然旺盛的人气不可得,也就不是如此重要,感情、质量才是翁站值得追求的东西。孤星曾想把心爱做成最有人气的翁站,但也就在翁站范围内而已。

何况,一个反复讨论ABCD的网站积聚的人气有什么意义??反倒让人耻笑浅薄:翁迷对阿翁的了解可能还不及一个非翁迷。

我曾经和14楼有相似想法,但发现这样做只会让老会员失望、流失,而被“保护”的若干翁迷反而贡献菲薄,正是这样的做法让心爱失掉了真正的财富和“人气”!

对这问题的争论到此为止,此贴将不再接受讨论,只接受建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5 16:44:13编辑过]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6-2-5 16:55     标题: 题外话

在支持迷途的同时想对大家说一句:
我会时常在后台检测有真正有恶意的马甲,并在有必要的时候播报出来,唯一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随便怀疑这,怀疑那。
这对于“交流”并无好处。
作者: 卓凡    时间: 2006-2-5 22:50

强烈支持!我的容忍度本来不错的,也曾经出面呼吁善待“新人”,但现在真的不能再容忍了,对屡教不改、一犯再犯的,该出手时就出手,没什么说的!这几天我看了一些贴子,不知所谓的帖子,有的人拥有好几个马甲,自己为自己的帖子灌水,自己为自己的劣迹求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还自以为高明!换了名字,大家还是一眼看出你来,为什么?因为你的所作所为是一样的,都是大家不喜欢的!现在迷途版主提出这样的警告,是对你们的最后一次“善待”,要不回头好好在这里呆着,要不及早滚蛋,别不识趣![em03]
作者: 小昏迷    时间: 2006-2-10 17:27

早该如此,强烈支持!
作者: terrycf    时间: 2006-2-20 10:43

以下是引用[I]迷途书童[/I]在2006-2-5 16:42:35的发言:[BR]
我曾经和14楼有相似想法,但发现这样做只会让老会员失望、流失,而被“保护”的若干翁迷反而贡献菲薄,正是这样的做法让心爱失掉了真正的财富和“人气”!

呀呀呀,这是迷律说的吗?太吃惊啦!为了领导阶层的态度转变,大家今天打算如何庆祝?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6-2-20 17:00

以下是引用[I]terrycf[/I]在2006-2-20 10:43:16的发言:[BR]

呀呀呀,这是迷律说的吗?太吃惊啦!为了领导阶层的态度转变,大家今天打算如何庆祝?


搞笑吧?其实我一直是个两面派:半年前我就对鱼说过只要尽力留下应该留下的人,但到现在我还认为需要必要的一点容忍和时间。我一直在找平衡,不过是根据情况的不同刻度有时左偏有时右偏而已。

领导阶层?有时候我很可怜鱼,跟被抽着转的陀螺差不多。
作者: 小可爱    时间: 2006-2-20 17:40

多体谅一下吧!!!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6-4-18 17:58

晕!请13758606627注意看看迷途斑竹是什么时候发的这篇帖子
作者: 小可爱    时间: 2006-4-22 18:07

呵呵,难得一见的前徐斑竹冒泡喽!
作者: YILINGTREE    时间: 2006-5-11 12:56

行,那这个调查你来做啊!不要光说不练哟![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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