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otree在2008-8-4 22:22:01的发言:
麻烦上MSN跟我联系一下。你们的手机我都没了。我是楼兰。
我个人意见还是传递真品为好。这也是办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
之所以把东西拿出来,就是希望能和所以喜欢她的人分享,而非据为某人所有。
此两块绢布就是在HYH的网站上有过照片的2件。皆为她亲手设计,配色和纺织。是她当年读书时的课程作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4 22:30:35编辑过]
首先为了大家将要亲眼看到阿翁的真迹而感谢你------楼兰的慷慨,这机会确实太难得!但是想问你个不知该不该问的问题,就是听你话里的意思,如果这次不把东西(两块绢布)拿出来和喜欢她的人分享,那么这两块绢布就会被某人据为所有了?我还真有点好奇,请问这人是谁?不会就是你吧?但你的语气不象在说你自己呀,那么你可否透露一下这人是谁?你若不喜欢我这个不合时宜的问题,你完全可以对我的文字选择性失明甚至是通知版主将我的文字蒸发掉,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5 1:55:35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