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看到这篇文章只一个题目便以使我不忍释卷。待我看完全文早已泣不成声。fficeffice" />
曾经相信永恒,坚信有永远,而今我不再相信。没有人能告诉我,永远有多远,比生命都遥远不可及的东西如何拥有?
有很多人的相遇都是生命中的外一章,穷一生拥有对方的只是一个影子,但是人生际遇皆是天定,人-----无法篡改命运。
彼此伤害,彼此折磨,把最无情的字眼化作利刃,血淋淋。其实伤对方的同时难道不是也在伤自己?凌厉的痛好久都难以平复。却还是笑着,假作欢颜地骗人骗己。与其要勉强自己作作不到的事情,不如干脆“不问”、“不闻”、“不见”、“不想”,慢慢去习惯,期待着它的沉淀,时隔多年也许对方不经意时还会在心里有一丝念想也足以。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作不到就应该放手。更何况未曾属于自己或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东西更要懂得去坦然的放弃。虽然会痛,也要,说声感谢“过去的路上有你,我很快乐”。轻轻地抽身而去,相见不如想念……
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一个人一杯酒一段音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地,无须掩饰心里的痛、眼里的伤、沉重的负荷,尽可以地释放自己所有的不快乐。在酒中短暂的忘记所有,任记忆飞扬,任泪水肆意,尽情的宣泄。尔后,不动声色地离去……
曾经说“与好友笑看风云是最快乐的”,曾经说“好友相伴,风云变幻又何惧”也曾经想过垂垂暮年也能一起秉烛夜谈,而今都要灰飞湮灭了吧。
离开不过是迟早,遇见不过是劫难。茫茫人海相遇,何幸又是何不幸?
我只是难过……
The worst way to miss someone is to be sitting right beside them knowing you can not have them.
ps:一小时前就完成了,但在发表时出错,再写时已无心情的万一了。升级以后的论坛实在叫人受不了!!! |